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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暇学本手又痒,骑摩托上路被查处

发布时间:2022-11-21 12:14:14

  从事快递工作的杜某最近买了一辆摩托车,已经准备报名增驾摩托车驾照了,但因为双十一临近工作忙,一直没有抽出时间去增驾摩托车驾驶本。11月8日晚间,其驾驶摩托车从十里河回南六环的家时,被在南四环进行夜查整治的丰台交警查获。

  11月8日晚22时,夜查整治的丰台交警在南四环主路上截停了一辆摩托车,核查后发现,驾驶人杜某仅持有C1驾照并没有摩托车驾驶证,其驾驶的摩托车为前几天刚买的。据杜某介绍,他在十里河附近从事快递工作,因为工作原因,下班较晚,回南六环的家非常不方便,于是买了这辆摩托车用于通勤。本来想这几天去驾校报名增驾摩托车驾照,但双十一实在太忙了,一直没抽出空来去学,看着新买的摩托车手痒,今日晚间心存侥幸驾车上路,结果被交警查处。因杜某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登载的准驾车型不符,执勤交警依法将其新买的摩托车进行了暂扣,并要求其到丰台交通支队方庄大队接受处理。等待杜某的将是罚款500元、驾驶证记9分,并处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。

  摩托车和汽车构造不同,在方向控制、油门操作、制动方式等方面有诸多不同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中明确规定:申请机动车驾驶证,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;经考试合格后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;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。交管部门提示:驾驶摩托车需要学习掌握与车型相对应的驾驶技术、安全知识,通过考试并取得摩托车驾驶资质后再驾驶车辆上路。对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,交管部门将依法查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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